5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沧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行因超工程进度发放项目贷款;未严格落实受托支付和实贷实付要求,信贷资金长期滞留借款人账户;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罚款90万元。
时任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行公司部总经理王晓伟分行“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处罚。
时任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行云县支行行长李福龙,对分行“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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