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凉山州农村信用联社)西昌支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未落实放款条件发放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部分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他行账户,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凉山监管分局对其罚款人民币39万元。
另外时任原凉山州农村信用联社西昌信用社营业部主任段某岗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时任原凉山州农村信用联社西昌信用社主任龙某达、时任原凉山州农村信用联社西昌信用社副主任何某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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