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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消息,长治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因未对同业投资业务进行严格调查审查,被处罚款30万元。此外,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霞、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晓军对上述行为负责,受到警告处分。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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